《瑞士民法典》“著名的”第一条——基于法思想、方法论和司法实务的研究 被引量:4
The Famous Art. 1 of Swiss Civil Code: Legal Thoughts, Methodology and Judicial Practice
中文题名:《瑞士民法典》“著名的”第一条——基于法思想、方法论和司法实务的研究
作者:李敏
第一作者:李敏
机构:[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24-37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瑞士民法;法源;习惯法;法官创设规则;法理;
摘要:民法法源的范围和法源适用的位序是民法适用的基本问题。瑞士民法典第一条开创性地规定了民法法源不仅包括制定法、习惯法,而且包括法官创设的规则,在民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瑞士民法典第一条反映了法律科学的内在要求,折射出社会历史背景和法思想变迁,在之后百余年的司法实践中,第一条规定的法源及其适用方法得到不断丰富和发展,为他国民事立法与司法提供了范本,对于受瑞士民法影响甚深的我国法亦深具启示意义。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