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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如何认定连恩青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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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点评:如何认定连恩青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

作者:邹雷 许常海

第一作者:邹雷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3

起止页码:52-54

中文期刊名:中国审判

中文关键词:刑事责任能力;作案动机;司法精神病鉴定;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精神状态;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摘要:争议焦点被告人连恩青于2013年8月10日至lO月15日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持久的妄想性障碍,经治疗后好转,后于同年10月25日上午到浙江省温岭市第—人民医院作案。温岭市公安局委托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司法鉴定所对连恩青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为,连恩青患有“疑病症”,作案时意识清晰,作案动机现实,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刑事责任能了了。

分类号:D919.3[司法精神医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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