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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亲属免证权及其制度构建——以新刑诉法的修改为视角     被引量:2

On the Immunity of the Relatives as Witness and its System Constru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wly- amended Criminal Procedur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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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亲属免证权及其制度构建——以新刑诉法的修改为视角

作者:步洋洋

第一作者:步洋洋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4

卷号:31

期号:4

起止页码:69-73

中文期刊名:政法学刊

中文关键词:亲亲相隐;亲属免证权;必要性与可行性;亲属免证制度的构建;

摘要:亲属免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基于其特定的亲属身份,依法享有的拒绝承担证明责任的权利,或者免除其作证义务的权利。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多对亲属免证权作出相关规定,我国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也对刑诉中亲属免证权进行了规定。亲属免证权的制度构建是国家进行多种利益权衡的必然选择,体现了国家对家庭关系维系之重视与刑法的谦抑制品格,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我国刑事诉讼法从1979年立法至今经过了1996年和2012年两次较大的修订,均未对亲属免讧制度进行明确、规定,2012年修改后的刑诉法在明确规定证人强制出庭制度的同时,赋予了被追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被强制出庭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了免证特权的色彩,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亲属免证特权。

分类号:D925.282[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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