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的发展与实践路径 被引量:6
The Development of Compulsive Disclosure of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of Enterprise and the Path of Practice in China
中文题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的发展与实践路径
作者:王彬辉
第一作者:王彬辉
机构:[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年份:2015
卷号:36
期号:8
起止页码:101-111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摘要: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是推动新常态经济"绿色化"实现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强制公开环境信息的义务,是对该项制度的创新发展。但在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落地"过程中遇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的随意性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不规范、政府部门监管力度弱、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违法成本低、公众监督有限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环保部应制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指南》;规范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行为;完善重点排污单位环境报告抽查制度;强制实施环境信息审计制度;对违反环境信息强制公开义务的行为实行"按日计罚"和"双罚制",并降低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实现举报法治化,并赋予公众对违反环境信息强制公开义务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
分类号:D035[国家行政管理]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