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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私协调的反垄断法执行体制——中国的问题及出路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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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构建公私协调的反垄断法执行体制——中国的问题及出路

作者:王健 朱宏文

第一作者:王健

机构:[1]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2]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年份:2008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6-23

中文期刊名: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执行体制;ENFORCEMENT;反竞争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竞争法;中国反垄断法;主管机构;反垄断;

摘要:<正>反垄断法的执行可以动用公力和私人两种资源,由此形成公力执行(public enforcement)和私人执行(private enforcement)两种方式。反垄断法的公力执行是指竞争主管机关以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身份通过行使公权力来执行反垄断法,而私人执行则是指那些自身利益受到反竞争行为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通过仲裁等方式来执行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执行体制指的是公力执行和私人执行在反垄断法执行中的地位和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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