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损害赔偿判决承认与执行的一种新机制——200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第11条评析
作者:王吉文
第一作者:王吉文
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8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11-125
中文期刊名: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损害赔偿;公共秩序保留;惩罚性赔偿;外国法院判决;美国法院;海牙公约;互惠原则;诉讼费用;原审法院;
摘要:<正>损害赔偿基本上可分为补偿性与惩罚性两大类。其中,补偿性损害赔偿主要是为了对原告所受的损失进行补偿,以恢复到与未受侵害时同等的状态,而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目的则主要是惩罚与威慑,从而防止类似的行为再发生。
分类号:D997.3[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