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批准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必要性分析
作者:王吉文
第一作者:王吉文
机构: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9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53-164
中文期刊名: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海牙公约;国际社会;互惠原则;商事活动;外国法院;实际联系原则;司法协助;司法合作;不方便法院原则;
摘要:<正>2005年6月30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的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以下简称《海牙公约》)是国际社会中第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全球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公约。长期以来,各国在判决承认与执行上自行其是,从而使一国判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步履维艰。这种状况对于国际商事活动的正常进行是极为不利的,增加了从事国际商事活动的当事人的
分类号:D997[国际私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