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WTO保障措施“未预见的情况”条款研究
作者:梁一新
第一作者:梁一新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年份:2011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27-39
中文期刊名: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保障措施协定;上诉机构;贸易救济措施;国内产业;措施案;WTO;争端解决机构;当事方;争端解决程序;
摘要:<正>引言在关贸总协定(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WTO)体制约束下,国际贸易的一项根本原则是成员方都要受到其承诺义务的约束,除非成员方根据现存规则修改其承诺义务。但是在坚持自由贸易原则的同时,WTO允许成员方基于"公共利益"的保护,背离相关规定,只要该种背离符合WTO协定的规定。保障措施即是这样一种符合WTO规定的货物贸易自由化的例外。保障措施不但可以为进口国阻止短期内大量进口给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提供一种合法的"安全网",而且可以给予受影响的国内产业一定的结构调整期。然而,作为一种贸易救济措施,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和反补贴最大的不同在于,保障措施针
分类号:D996.1[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