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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用艺术作品“概念可分离标准”的适用——兼论歼十战机的著作权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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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实用艺术作品“概念可分离标准”的适用——兼论歼十战机的著作权属性

作者:马荣

第一作者:马荣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72-76

中文期刊名:中国版权

中文关键词:实用艺术作品;艺术性表达;实用功能性;概念可分离标准;

摘要:《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增加了新的作品类型——实用艺术作品,在现阶段的司法实践中,该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十分模糊。在判断歼十战机著作权属性的基础上,分析美国实用艺术作品典型案例,在进一步论证“概念可分离性标准”的基础上得出结论:诸如歼十战机此类实用艺术品,其艺术性表达部分应同时满足设计目的要件和作用要件,即可实现其艺术性表达与实用功能概念上相分离,从而具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基础要件。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4_2016】;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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