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债权让与中债权移转的依据
作者:尹飞
第一作者:尹飞
机构:[1]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81-94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债权让与;通知;处分行为;
摘要:从我国法律的规定和学理来看,债权让与中债权因让与通知而转移;债权让与通知并非观念通知或者事实行为,而是债权人处分其债权的单方法律行为。如是解释,有利于维护让与人、受让人尤其是债务人的利益,避免了因债权让与带来的不确定性。债权让与通知仅可由让与人为之,重复转让时应当以通知来确定债权的实际取得人。以通知作为债权移转的依据,并不影响债权的连续转让和秘密转让。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