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比较法视角下的商事留置权制度
作者:刘凯湘
第一作者:刘凯湘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5
卷号:37
期号:8
起止页码:1-10
中文期刊名: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留置权;民事留置权;商事留置权;牵连性;商主体;
摘要:商事留置权制度滥觞于中世纪意大利商人团体的习惯法。由于不同的历史沿革和制度侧重,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在权利性质、适用主体范围和牵连关系上存在着较大差别。通过对典型国家和地区立法例的梳理和对比,本文试图总结出商事留置权制度的特殊性及其价值追求。对于我国而言,《物权法》第231条的但书规定被视为商事留置权制度的一般规则。虽然商事留置权制度的适用规则在我国还存在有待完善之处,但现有的规定依然呈现出了较强的开放性和商事适用性。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