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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意义阐释——以法治为修辞改变思维方式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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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意义阐释——以法治为修辞改变思维方式

作者:陈金钊 宋保振

第一作者:陈金钊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1620;[2]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山东大学法律方法研究中心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79-91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共识;

摘要:作为法治中国的核心要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抓手,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也主要在国家(政党)、政府、社会三个层面展开。其中,如何透过诸多修饰词,正确解读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意义,是摆在法学研究者面前的重要任务。在此过程中,法治国家主要是解决执政党依法执政的问题;法治政府主要是解决政府与市场、社会组织行为的法治化问题;而法治社会主要是在法律对社会组织与公民、政府之间的权力进行明确划分的情况下,实现社会管理体制现代化的问题。法治国家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顶层设计,法治政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而法治社会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真正基础。

分类号:DF02[法制与民主]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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