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新疆民法制度的近代化述论
作者:伏阳
第一作者:伏阳
机构:[1]新疆稳定与地区经济发展法制保障研究基地,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6
年份:2015
卷号:34
期号:3
起止页码:31-35
中文期刊名: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新疆;民法制度;近代化;
摘要:清末中国出现的法制变革一直持续到民国时期,初步形成了与西方类似的近代法制体系。受到这股变革潮流的影响,新疆开始逐步推行近代民法制度,建立了近代化的司法体系,对于启迪民众的法律意识,维护民众民事权利,破除一些落后的宗法制度、教法制度、陋规陋习起到了积极的历史作用。但由于历史传统、社会环境的制约,新疆法制近代化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也难以实现近代民法保障私权的根本目的。
分类号:D921.8[地方自治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