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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总则中法律行为构成要素的立法设计——以权利本位为视角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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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民法典总则中法律行为构成要素的立法设计——以权利本位为视角

作者:董彪 李建华

第一作者:董彪

机构:[1]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2]吉林大学法学院;[3]北京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

年份:2015

卷号:29

期号:5

起止页码:62-71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权利本位论;法律行为;构成要素;意思表示;合法性;私法后果;

摘要:法律行为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在我国未来民法典设计中举足轻重。但是,学者关于法律行为构成要素的认识一直存在较大分歧。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式启动了民法典编纂工作,首先委托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该专家建议稿专设一章对法律行为进行了规定。有必要结合专家建议稿,从权利本位论的视角重新解读“意思表示”、“合法性”以及“私法效果”等要素,揭示其与权利之间契合或背离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为我国未来民法典的设计提供相应的立法建议,即恢复大陆法系法律行为理论的传统,废弃“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将合法性排除在构成要素之外,以意思表示为要素重构法律行为。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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