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业碳汇存在的障碍及法律对策 被引量:10
Obstacles Existing in China's Forestry Carbon Sequestration and Legal Countermeasures
中文题名:我国林业碳汇存在的障碍及法律对策
作者:陈娟丽
第一作者:陈娟丽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安710063
年份:2015
卷号:15
期号:5
起止页码:154-160
中文期刊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林业碳汇;准物权;林权;生态补偿;
摘要:我国林业碳汇通过CDM项目和国内自愿性碳汇项目及交易来实现。我国自愿性林业碳汇项目发展势头较好,但全球整体林业碳汇发展放缓。我国林业碳汇存在较多障碍:法律规范层级低、与碳交易市场衔接不畅、与林权改革不协调以及与生态补偿相混淆。根本原因是国际气候谈判趋势不明朗和林业碳汇之物权理论基础薄弱。我国应尽快明晰林业碳汇权利的准物权性质,强化碳汇造林的林权基础,以及制定专门法规应时上述问题。
分类号:D996.9[国际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4】;剑桥科学文摘;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