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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刑法中严格责任适用新论     被引量:6

The New Study on Application of Strict Liability in China' s Environmental Crimi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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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环境刑法中严格责任适用新论

作者:侯艳芳

第一作者:侯艳芳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15

卷号:30

期号:5

起止页码:78-85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环境刑法;严格责任;污染海洋犯罪;

摘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已经严重影响到公众对国家管理的信心,并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我国环境刑法是否应当突破过错归责原则而引入严格责任以及在何种限度内适用仍需进行审慎的考量。环境犯罪的刑事犯特征和刑罚功能特征决定了在我国环境刑法中不宜大范围适用严格责任,而严格责任对自然环境主体价值的重视和对刑法目的实现的促进作用则决定了在我国环境刑法中严格责任仍具有一定的适用空间。根据环境犯罪认定之动态模式和静态模式的特点,我国环境刑法中严格责任适用的罪型条件应为污染环境犯罪,刑度条件应为可能判处定罪免刑或者定罪轻刑的环境犯罪。

分类号:D924.3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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