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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继承权丧失制度瑕疵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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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浅议继承权丧失制度瑕疵与完善

作者:刘正全 易开均

第一作者:刘正全

机构:[1]中共达州市委党校,四川达州635000

年份:2015

卷号:32

期号:5

起止页码:141-143

中文期刊名: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继承权丧失制度;私法自治;瑕疵;

摘要:继承权丧失法律制度是民法理论中“当事人不能因违法行为而获得利益”原则的具体体现。继承权的丧失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我国《继承法》中对继承权绝对丧失制度的规定过于粗糙和原则化;而对相对丧失制度的规定又限定的太窄。作为私法的继承法律制度,应以相关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作为确定其行为性质的基准,同时又不失为社会公众评判的一般标准。为维护和稳定正常的继承秩序,捍卫守法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在修改《继承法》时对继承权的恢复要件改为由被继承人提出申请,由司法程序确认,并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

分类号:D923.5[继承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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