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犯罪“三元化”制裁体系之建构——以制裁目的之有效实现为中心展开 被引量:5
The Construction of Triple-sanctions System to Environmental Crime --Tak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 Sanctions Purpose as the Center
中文题名:环境犯罪“三元化”制裁体系之建构——以制裁目的之有效实现为中心展开
第一作者:敦宁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2]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119-124
中文期刊名: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环境犯罪;制裁目的;制裁体系;三元化;建构;
摘要:对环境犯罪的制裁目的是预防与恢复。为了有效实现这两重制裁目的,需要同时发挥刑罚、保安处分和恢复性制裁措施在环境犯罪制裁中的作用。然而,我国当前对环境犯罪的制裁体系显然还存在着与相应制裁目的之间的脱节,主要表现就是在制裁体系建构上的结构性缺损。为此,我国应当以刑罚、保安处分和恢复性制裁措施为中心,为环境犯罪建构起完整的“三元化”制裁体系。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