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对“依法治国”的理性认识
作者:艾永明
第一作者:艾永明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3-16
中文期刊名:法治研究
中文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人治;良法;善治;
摘要:当下,人们普遍认为,依法治国必然导向法治,甚至认为实施了依法治国就是实现了法治。这种解读与认识是错误的。诚然,实现法治必须首先实施依法治国。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和理性地看到,依法治国是一个中性概念,实施了依法治国是一个中性事实,它的走向和结果有两个:或法治或人治。依法治国决不是只有唯一的走向和结果即法治;依法治国之下也会实施人治,而且这种人治具有更大的危害和恶果。我们对依法治国必须保持严肃和谨慎的态度,必须持有高度的警惕。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国必须是依“良法”治国,以“良法”促“善治”,这是十分深刻和正确的理念。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