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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即时强制的权力界限     被引量:4

On Power Boundary of Administrative Prompt Coerc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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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行政即时强制的权力界限

作者:史艳丽

第一作者:史艳丽

机构:[1]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33

期号:5

起止页码:42-49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即时强制;权力界限;合法性;司法审查;

摘要:即时强制是行政机关的固有权限,其目标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蔓延,维护法律所确立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状态。实施即时强制必须遵守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和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从实体和程序上对其予以规制。不过,立法对即时强制程序要件仅能作概括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即时强制具有广泛的裁量空间,为避免使用对人民权利侵害重大的手段来完成行政目的,必须通过司法审查作事后审查,以控制行政机关裁量滥用,确保人民权利不被行政权随意侵害。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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