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的证成与判定 被引量:15
Justification and Determination of Illegality of Environmental Infringement Act
中文题名: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的证成与判定
作者:刘超
第一作者:刘超
机构:[1]华侨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33
期号:5
起止页码:179-186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环境侵权责任;行为违法性;判定;利益衡量;
摘要:学界较为普遍地从环境侵权责任的无过错责任性质和《侵权责任法》第65条的立法表述否定环境侵权责任认定中的行为违法性要件,梳理其逻辑,或是狭义地将“违法性”等同于“违法”,或片面地将污染者责任与污染受害人权益绝对化,忽视“环境侵权行为”的社会价值。在认定环境侵权责任时应当采纳违法性要件,对于环境污染侵权可以结果不法判定行为违法性,同时兼采正当权利行使与社会利益衡量规则;对于生态破坏侵权可以行为不法判定违法性,注重环境标准的行为判断功能。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