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民法典中宗教组织的法人化类型
作者:吴才毓
第一作者:吴才毓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0
起止页码:16-29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宗教组织;法人类型;非营利法人;登记;民法典;习惯法;
摘要: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关于宗教组织的法人化类型的制度设计需要具有前瞻性,以功能划分为主干提供宗教组织参与民事交往的登记与运行模式。基于宗教法人机制是本土化问题,更适宜的做法是模糊登记分类,在民法典总则中避免将宗教法人归入任何一类明确的法人类型中,以免传统宗教活动相关的习惯与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的运行特征相悖,导致司法审判过程中之解释疑难。依非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和中间法人的分类,宗教组织归属于宗教非营利法人,宜使用非营利法人的制度逻辑解释宗教法人问题。如果非营利法人制度尚未成熟,应设置多元化的法人类型供不同管理模式的宗教组织采纳。
分类号:D635[宗教工作]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