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犯罪刑民并行处理模式之提倡——以被害人认定、救济为视角 被引量:2
On the Handling Model of Criminal Mingled with Civil Punishment in Cases of Illegal Fund-raising
中文题名:集资犯罪刑民并行处理模式之提倡——以被害人认定、救济为视角
第一作者:时方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08-114
中文期刊名: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集资犯罪;刑民交叉;被害人;救济路径;
摘要:司法实务在处理非法集资类犯罪过程中往往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刑民交叉问题,不同裁判模式的选择对于被害人救济以及司法公正的实现将产生巨大影响。但是目前各地法院在审理非法集资案件时裁判标准极不统一,既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也难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混乱是造成该类犯罪处理乱象的客观原因,非法集资过程中形成的民事合同效力具有独立性,应直接适用相关民事法律,无需依赖于刑事案件的审理,从被害人权利救济角度考察,刑民并行的裁判模式效果优于传统实践过程中刑事优先的做法。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