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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法制的症结及对策     被引量:6

Crux of China' s law on fishing limit in marine fishery and the sol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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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法制的症结及对策

作者:闫海 刘若冰

第一作者:闫海

机构:[1]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136

年份:2015

卷号:31

期号:3

起止页码:75-78

中文期刊名: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海洋渔业;限额捕捞;特许物权;渔业法;总可捕捞量;

摘要: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是克服海洋渔业资源‘公地悲剧”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我国已经初步建立海洋渔业捕捞限额的法制框架,逐步施行捕捞限额将成为海洋渔业管理政策的重点。但是,现有规定过于简陋,较为原则性的规范易于回避具体操作中的问题,以致我国海洋渔业限额捕捞难以从纸面落实为行动。海洋渔业总可捕捞量的确定是限额捕捞的前提,需明确相关海域、鱼种及建立较为完善的渔获统计报告制度。海洋渔业捕捞限额创设的捕捞权属于特许物权,具有可转让性。因此应当对海洋渔业捕捞限额流转的主体和程序予以限定。我国应当健全海洋渔业限额捕捞的监管机构,加强实时管理和后续监肾。完善法律责任追究。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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