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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四个面向”     被引量:3

The Four Crucial Issues of Chinese Civil Cod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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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四个面向”

作者:刘保玉 周玉辉

第一作者:刘保玉

机构:[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191;[2]山东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15

卷号:36

期号:10

起止页码:29-40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民法典编纂;中国特色;形式理性;裁判规范;

摘要:我国民法典编纂要解决好“四个面向”问题:“中国面向”即要在民事习惯和司法习惯调查的基础上回应并解决中国现实问题,而在本土化与国家化的问题上则要秉持“移植中有取舍,借鉴中有创新”的理念。“时代面向”即民法典编纂具有鲜明的时代属性,要在守成与创新的博弈中回应时代需求。“体系面向”指民法典编纂要在形式理性和个人主义的指引下,以法律关系为工具整合民法典外在体系,并围绕私法自治、诚实信用、公序良俗以及信赖保护以构建民法典内在体系。民法典编纂还要坚持“司法面向”,以请求权基础为核心,统合请求权规范、辅助性规范及反对性规范,并处理好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与协调问题。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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