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人防工程平时用途可由管理者与申请人协议调整
作者:杨剑 孙海萍 章福泉
第一作者:杨剑
机构:[1]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8
起止页码:90-92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人防工程;申请人;调整;协议;管理者;使用许可;特殊性;裁判;
摘要:【裁判要旨】由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以及考虑到居民实际使用的需要,在作出平时使用许可之前,人防部门可以在与申请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协议方式,对申请人中请使用人防工程的具体用途进一步明确和调整。
分类号:D923.42[专利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