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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统中国法“比”     被引量:3

A Study on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Law of 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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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传统中国法“比”

作者:马凤春

第一作者:马凤春

机构:[1]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39-47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比;决事比;廷行事;例;

摘要:秦代“廷行事”开始出现判例的萌芽,但是仅限于司法技术层面。“比”在秦代属动词用法,是一种司法技术,而在汉代出现名词用法。汉代的“比”不仅包括司法领域的判例,而且包括行政领域的惯例。同时,受到经学研究的影响,“比”“例”开始互称。

分类号:DF08[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94792);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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