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体外胚胎的法律地位及其物权保护——兼评“冷冻胚胎争夺案”
第一作者:高勇
机构:[1]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28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44-47
中文期刊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体外胚胎;法律地位;特殊物;物权保护;
摘要: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引致体外胚胎法律问题出现,并对传统民法理论与制度提出了挑战。体外胚胎的法律地位是处理相关问题的基础,国内外学界有主体说、客体说、中间说等主张。体外胚胎应属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但区别于一般客体,作为特殊物,法律应当给予其特殊的尊重和保护。对体外胚胎应区分来源给予不同的物权保护,但应严格禁止买卖并限制保存期;对剩余体外胚胎的处理,当事人与医疗机构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只能用于科学研究或者销毁。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