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作为第一财产权利是民法学上的一个发现 被引量:33
Regard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the First Property Rights is a Discovery in Civil Law
中文题名:知识产权作为第一财产权利是民法学上的一个发现
作者:刘春田
第一作者:刘春田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0
起止页码:3-9
中文期刊名:知识产权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财产权利;民法总则;民法典;
摘要:民法总则是人身与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财产制度的总章程。知识产权是与物权属于同一逻辑层次、处于同一位阶的民事财产权,知识产权法是民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民法制度应将知识产权位列财产权利之首,这是财产制度漫长运动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既是逻辑的,也是实践的。建议我国民事立法转变财产观念,在民法总则中将知识产权列为首要的财产权利,这将成为我国对各国民法典的一个超越。
分类号:D923.4[知识产权]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9456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