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代际信托的权利基础及其制度属性
On the foundation of rights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intergenerational trust of environmental resources
中文题名:环境资源代际信托的权利基础及其制度属性
第一作者:杨清望
机构:[1]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2]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湖南郴州424200
年份:2015
卷号:21
期号:5
起止页码:86-93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环境资源;代际信托;生活和发展模式选择权;制度属性;
摘要:环境资源保护的权利基础是一个动态的演变过程,在“风险社会”下发展为“后代人生活和发展模式选择权”.当代人对后代人享有环境资源权利所负有的保有义务,信托制度发展的新动向决定了建立环境资源代际信托法律制度的必然性和可能性.这种新型的环境资源代际信托具有公益信托、宣言信托、他益信托、积极信托、不可撤销信托的多重属性,由此有效解决了环境资源代际信托法律制度建构面临的“双向互惠性特征”“信托财产扩大化”和“后代人身份不确定”三大难题,并从根本上决定了制度建构的基本要求.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