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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论     被引量:28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rial Center Doctrine" and "Principle of 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 and Mutual Coordination and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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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以审判为中心”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论

作者:樊崇义

第一作者:樊崇义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5

卷号:36

期号:11

起止页码:1-10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

摘要:“以审判为中心”是对“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创新和发展,彼此之间不矛盾。理解“以审判为中心”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之间关系的三大理论基础是坚守法律正当程序、树立人权司法保障的刑事诉讼目的观和新型的诉讼法律关系。坚持“以审判为中心”,需要对“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作出以下新的诠释和理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为“互相分工”原则树立榜样;加强侦诉协作,构建科学的“互相配合”格局;以“递进制约”为主线,为“互相制约”注入新元素;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为“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提供“证据链”。

分类号: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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