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诉讼的登记立案制度----兼评新行政诉讼法相关条款 被引量:7
On the Registration Filing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Incidental Commentary to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New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中文题名:论行政诉讼的登记立案制度----兼评新行政诉讼法相关条款
作者:王春业
第一作者:王春业
机构:[1]河海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8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80-88
中文期刊名:北京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登记立案;行政诉讼法修改;恶意诉讼;
摘要:新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案件受理采取登记立案制度,这是解决立案难问题,将更多的行政争议纳入法治轨道的需要,也是对行政权进行监督和保护公民行政诉权的需要。但行政诉讼法中还存在着与登记立案制度不相协调的相关条款,影响了登记立案制度的实施。司法机关要不折不扣地实行登记立案制度,同时要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例如由书记员进行形式审查后即予登记立案制度、实行审理前的筛选分流制度、加强行政审判的力量,以及建立对恶意诉讼制裁机制等,确保登记立案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分类号:DF74[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