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乡土法杰与村规民约的“生长”
作者:陈寒非
第一作者:陈寒非
机构:[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70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96-102
中文期刊名:学术交流
中文关键词:乡土法杰;村规民约;习惯法;
摘要:现代村规民约是国家法与习惯法融合的产物,习惯法是构成村规民约的重要基础。乡土法杰对村规民约的理解和认识是广泛意义上的。并不局限于村民会议所议订的村规民约。传统社会乡村精英在乡约的制定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然而随着1949年以后国家权力不断向基层“下沉”.乡村精英所具备的传统型权威基础受到冲击。尽管改革开放后基层政权呈现出“悬浮”状态.但这并不能恢复乡土精英在传统社会中的地位。当代村规民约是国家政权对乡村治理和管控的重要方式.从中可以发现国家权力的作用和影响。乡土法杰精通习惯法和国家法律,在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乡土法杰在处理日常纠纷中灵活适用习惯法.极大地推动了村规民约的“生长”。
分类号:D921.8[地方自治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