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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法律职业技能的养成——案例练习在民法教学中的应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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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简论法律职业技能的养成——案例练习在民法教学中的应用

作者:沈春女

第一作者:沈春女

机构:[1]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40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36-140

中文期刊名:知与行

中文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技能;案例练习;

摘要:专业法学教育应当满足社会法律职业的需求,因此,法学教育的目的应当包含专业法学理论、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律技能的养成。法律技能是法科学生应当掌握的通识意义上的基本法律技能而非执业过程中养成的执业技能,称为智能技能或者基本法律思维,包括理解法律规范、适用法律、分析法律事实、归纳法律关系、评价事实与法律规范等基本技能。法律技能的养成需要学生通过自己主动反复实践才能实现,因此,传统的以教师主导的授课方式无法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国内法学院校已经针对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设置了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教学方式,对学生法律技能的养成有一定帮助,但又各自存在不能克服的缺陷,案例教学实质是教师引用案例帮助学生理解具体法学原理或者法律制度,模拟法庭与法律诊所资源有限,参与学生有限,借鉴何美欢教授的普通法教学中的案例练习方法,在本科民法教学中实施,得到学生积极参与并取得一定成效,对于学生基本技能的养成有显著的作用。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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