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辨正地认识“法治”的地位和作用
作者:苏亦工
第一作者:苏亦工
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2
起止页码:80-90
中文期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法治;礼法;物利;人伦;
摘要:长期以来,国内外学术界流行着一种模糊的,甚至可以说是错误的认识,以为法治的作用是万能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西方式的法治是唯一正确的社会治理模式,并因而贬低中国文化,认为中国传统上法律与道德混淆不分,重人治,轻法治,非但未能走上现代文明,反而导致了中国近代以来的落后和屈辱。本文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既强调人的内心自觉,又重视外在的规范约束,主张内外兼治,礼乐双修,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有序。本文还认为,中西法律所塑造和期待的“人”截然不同,前者重人伦,后者重物利,这也是促使中西法制异趣的关键所在。法治的作用是有限的,不可过度拔高,必须在一定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念以及教育、文化和经济体制等条件配合下方能发挥正面的、积极的效用。中国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并未过时,不但仍有其合理性和生命力,而且从长远的意义上看,乃是最健康、最理想、最具可持续性的社会发展模式。
分类号:D920[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