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LIBOR操纵案的刑法学反思——试论市场操纵犯罪的新类型:基准操纵
作者:王越
第一作者:王越
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2
起止页码:38-50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LI;BOR;基准;基准操纵;市场操纵;
摘要:2008年爆发的LI BOR操纵案向我们警示了市场操纵犯罪的又一新类型:基准操纵。所谓基准操纵,是指通过直接篡改基准数据,提供虚假性、误导性报价或其他足以影响基准数据或其编制过程的手段,实施的市场操纵行为。鉴于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方式的特殊性,基准操纵不仅具有刑法治理的迫切性,而且有纳入市场操纵犯罪并进行规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由于基准操纵在行为方式、作用机制等方面与传统市场操纵行为有着很大的不同,其与传统立法和学说之间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冲突,域外经验可为我国法解决此难题提供借鉴。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