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司法审查——以《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为中心
作者:于永宁
第一作者:于永宁
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15
卷号:30
期号:6
起止页码:125-133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保险人;说明义务;司法审查;司法解释;
摘要:保险人说明义务在司法实践中面临过度保护投保人利益的倾向。其原因主要源于保险人强势地位、立法的倾斜保护和法官的扶弱心理,并由此引发了对保险人说明义务的严苛司法审查。但从利益均衡的角度出发,也应考虑投保人可能的道德风险,兼顾保险人的效率和公平。法院司法审查应严格遵循《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对保险人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的要求,明晰免除责任条款适用的范围以及保险人举证责任,并通过引入合理期待原则等制度完善保险人说明义务。
分类号:D912.284[金融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