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公证制度
作者:梅伟
第一作者:梅伟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1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71-79
中文期刊名: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不动产物权;公证制度;意思主义;不动产登记;公证法;大陆法系;实质审查;登记机关;登记机构;合同公证;
摘要:物权变动规则是物权法的核心问题之一。当今大陆法系的物权变动规则有四种模式:债权意思主义、公示对抗主义、公示要件主义、物权形式主义。然而,在不动产交易领域,任何模式的物权变动规则都不能圆满地保障交易安全,孤立的登记制度也有缺憾,因而,为了实现不动产的顺利流转,大陆法系代表性的法国、德国、瑞士等国民法均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采纳了公证制度,并建立了公证与登记制度的配合机制。然而,我国物权法却将不动产物权变动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