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ICCPR语境下行政拘留制度的“司法化”改革 被引量:2
On the "Judicial Tendency" Reform of Administrative Detention System in the Viewpoint of ICCPR
中文题名:论ICCPR语境下行政拘留制度的“司法化”改革
作者:张永强
第一作者:张永强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5
卷号:17
期号:5
起止页码:72-83
中文期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政拘留;治安处罚;处罚相适;司法化;
摘要:《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国际人权对话的平台,对行政拘留制度进行司法化改革有助于该公约在我国的批准实施。行政拘留制度作为治安管理处罚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社会治安防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暂不宜直接废除,但必须对其进行司法化改革。实体层面应防止行政拘留对刑罚的僭越,将行政拘留期限缩短至3日以下,数行为并罚合并执行时,不超过5日。程序层面应引入诉讼化的构造,克服行政拘留处罚的随意性、监督的内部性以及救济的单一性弊端。在二元法律制裁体系中,行政拘留的司法化改革还应注重其与刑法的衔接,处理好其与刑事强制措施、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之间的折抵问题。
分类号:DF312[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乌利希期刊指南;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