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生产经营犯罪的定罪与量刑
第一作者:李国平
机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4
起止页码:30-31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定罪处罚;量刑;犯罪;利用;破坏行为;应用程序;
摘要:[裁判要旨]行为人实施了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等的破坏行为,后果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该行为同时破坏生产经营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竞合,按择一重罪处罚原则,对被告人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处罚。量刑要准确把握司法解释精神,结合具体案情,以被害人实际支付的费用认定经济损失数额,以确定后果严重还是后果特别严重,确保量刑适当。
分类号:D917[犯罪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