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投资型保险契约保险人说明义务之规范
作者:张晓萌
第一作者:张晓萌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15
卷号:28
期号:11
起止页码:89-93
中文期刊名: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投资型保险;说明义务;适合性原则;
摘要:投资型保险乃特殊保险产品,极具专业性与复杂性,对其说明义务应有更加妥善之规范。针对投资型保险契约之说明义务,《保险法》第17条存在适用难题,保监会之专门规范存在对投保人利益保护不足之问题,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适用亦存在困境。我国投资型保险契约保险人之说明义务需加以完善:须对现行法之缺憾进行补足,同时应参酌世界发展之趋势,引入适合性原则。
分类号:D922.284[保险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