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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草案)》(“民事法律行为”章)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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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法总则(草案)》(“民事法律行为”章)修改意见

作者:朱庆育

第一作者:朱庆育

机构:[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61-165

中文期刊名:北航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草案;民法;问题;民事法律;通盘;体例;总则;结构;

摘要:立法进程安排紧凑,已难从容就所有条文内容及体例结构作通盘检讨、细致斟酌,兹仅就《民法总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第6章'民事法律行为'中较为重要、明显的问题提出若干建议,以供参考。一、概念使用[存在问题]'民事法律行为'之称谓不妥。[修改建议]将'民事法律行为'更名为'法律行为'。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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