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财税行为构建论纲
作者:陈立诚
第一作者:陈立诚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7
起止页码:96-103
中文期刊名:北京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财税行为;财税法;范畴;决策行为;对策行为;
摘要:财税行为是财税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财税法律效果,且需要财税法进行评价的行为。从主体上看,它涉及国家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行为,以及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行为;从性质上看,它包括财税执法行为和财税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为;从范围上看,它涵盖财政基本行为、收入行为、支出行为和管理行为,但不纳入财政监督行为。经由"主体—行为"范式,财税行为可以提炼出"决策行为—对策行为"的基本类型,前者指决策主体依法作出和执行财政决策的行为,后者指对策主体参与财政决策和应对法律规定的行为。决策行为和对策行为都需要接受法律评价,但二者在评价标准、重点及后果上存有不同。
分类号:D922.22[税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