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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立法法》修改后若干疑难问题的诠释与回应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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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对我国《立法法》修改后若干疑难问题的诠释与回应

作者:郑毅

第一作者:郑毅

机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48-59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立法法》修改;设区的市;立法事项范围;城乡建设与管理;规范冲突;

摘要:我国《立法法》修改后半年多的实施过程中所反映出的诸多问题,亟需理论回应。《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以地方立法权并不违背我国《宪法》第100条,可视作法律对宪法的续造。法律实施中应严格限定设区的市的立法事项范围,除对《立法法》第72条和第82条的“等”作“等内”理解外,“城乡建设与管理”亦存在相对明晰的逻辑边界和规范内涵。按照修订前《立法法》第63条规定所确定的49个较大的市的既有立法,在此次《立法法》修订中限缩立法事项范围后仍可作出修改,毋需担心“越位修法”。《立法法》与《行政处罚法》在设区的市政府规章的罚款设定权上并无本质冲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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