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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若干条款的理解与适用——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引量: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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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刑法修正案(九)》若干条款的理解与适用——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作者:张明楷

第一作者:张明楷

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2-16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正犯化;独立性;处罚范围;处罚程度;

摘要:我国《刑法》第287条之二所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不是帮助犯的正犯化,只是帮助犯的量刑规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以正犯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为前提,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立也不表明《刑法》第287条之二对帮助犯采取了共犯独立性说;《刑法》第287条之二第1款将“情节严重”作为成立条件,为限制中立的帮助行为的处罚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网络服务商作为业务行为所实施的中立的帮助行为,原则上不能以该罪论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立,也没有加重帮助犯的处罚程度。

分类号:D924.3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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