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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忍义务的公法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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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容忍义务的公法之维

作者:胡杰

第一作者:胡杰

机构:河海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38

期号:12

起止页码:68-72

中文期刊名:学术论坛

中文关键词:容忍义务;主体际;商谈原则;权力理性;

摘要:容忍义务是社会得以维系的基本法律义务,其存在形态主要表现为公、私法两个维度。公法维度的容忍义务旨在于为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提供理性解释,并合理地融入公共利益的观念,以此塑造理性的义务观、权力观与权利观。公法维度的容忍义务需要通过严格的程序原则和实体原则加以设定,藉此方能有效回应公民与国家、权利与权力之理性关系。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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