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作者:马恩斯
第一作者:马恩斯
机构: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年份:2015
卷号:31
期号:17
起止页码:1-4
中文期刊名: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律行为无效制度;民法典编纂;新型商行为;法经济学;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了法律行为无效制度。对该条款所规定之法律行为无效制度进行商法思考,发现其主要是针对传统民事行为进行规范,未能从发展的角度充分考虑创新性商行为的法律判断原则。笔者对该条款提出补充建议并加以阐述,以期实现商行为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