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医疗损害鉴定人出庭质证问题研究
第一作者:刘鑫
机构:[1]“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北京100088;[2]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88;[3]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北京100088
年份:2016
卷号:32
期号:1
起止页码:44-52
中文期刊名: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医疗损害;鉴定意见;鉴定人出庭;质证;技术调查官;
摘要:医疗损害诉讼案件的专业性极强,纠纷往往涉及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这都需要通过鉴定予以明确。目前我国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存在的问题较多,相关法律、规范及司法解释不是十分明确,导致鉴定人出庭质证在司法实践中落实不到位,出庭质证效果不好,鉴定人以工作繁忙、出庭费低、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等理由制造出庭障碍等。专家辅助人和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鉴定的科学性、中立性和专业性,但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和技术调查官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出庭质证后的具有科学性、公正性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应当作为定案依据,存在瑕疵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可以补正说明或者补充鉴定,不具有科学性、公正性的鉴定意见应当予以排除,或者启动重新鉴定。应完善鉴定人交叉询问规则,加强法庭质证功能,提高律师的质证能力,提升鉴定人出庭质证技能。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D919.4[法医鉴定学]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