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别敏感海域制度在南中国海环境保护中的适用 被引量:5
Application of the system of particularly sensitive sea area in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the South China Sea
中文题名:论特别敏感海域制度在南中国海环境保护中的适用
第一作者:白佳玉
机构:[1]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2]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44
年份:2015
卷号:26
期号:4
起止页码:45-53
中文期刊名:中国海商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南中国海;环境保护合作;特别敏感海域制度;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工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海洋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重要问题。为保护海洋环境,各国纷纷制定国内法,并积极开展与他国的环境保护合作。南中国海是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的重要通道,其生态环境具有依赖性、多样性、脆弱性、自净能力差等特点,同时对沿岸国家的社会文化、经济、科学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南中国海周边国家的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环境污染严重。为了保护南中国海的海洋环境,可通过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适用,探索南中国海周边国家环境保护合作的新出路。
分类号:DF961.9[海商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4_2016】;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