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民国时期亲属拒证制度的立法流变及其当代启示 被引量:1
Legislative Evolution of Relatives Privilege System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and Its Contemporary Implication
中文题名:晚清民国时期亲属拒证制度的立法流变及其当代启示
作者:陈凯健 殷勤
第一作者:陈凯健
机构:[1]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扬州225009;[2]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江苏启东226200;[3]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南通226007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8-26
中文期刊名: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晚清民国;亲属拒证制度;立法流变;义务本位;权利本位;立法本位;
摘要:亲属拒证制度的思想萌芽源自于孔子思想,后在汉代发展为"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此后该制度基本为后朝各代所沿用。然而在清朝以前的亲属拒证制度均是基于传统家族伦理本位思想,表现为一种义务。到了清末民国时期,亲属拒证制度在立法上逐渐转变为一种权利。分析清末民初时期亲属拒证制度的立法流变及其原因,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并为我国当代相关立法和司法提供参考。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收录:普通刊